今日报丨大港股份: 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事项的独立意见
2023-04-10 17:26:01   来源:证券之星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

  根据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——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》、

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》、


(相关资料图)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》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,

作为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,本着对公司、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,基于独立

判断,现就公司聘任财务总监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:

  经审阅王曼女士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,我们认为:王曼女士符合《公司法》及《公

司章程》有关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,能够胜任所聘岗位,未发现有《公

司法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,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

入措施且尚未解除的情形,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

人员的情形,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、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,不属于

“失信被执行人”。本次提名、聘任财务总监的程序符合《公司法》、《深圳证券交易

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——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》和《公司章程》的有关规

定,程序合法有效,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。我们同意聘任王曼女士为

公司财务总监,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。

  独立董事: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岳修峰    牛丹   解清杰   周洪兵

查看原文公告

标签:

上一篇:
下一篇: